SVG IUX 合作伙伴政策
合作伙伴协议
以下是申请成为 IUX 合作伙伴计划成员的完整条款和条件。在加入 IUX 合作伙伴计划之前,请完整、仔细地阅读IUX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您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之前,您必须不加修改地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其中包括下文明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协议各方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
- IUX Markets Limited 注册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金融服务管理局,注册编号为 26183 BC 2021,地址为 Beachmont Business Centre, 321 Kingstown, S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介绍人”或“关联机构”是指根据本文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申请合作伙伴计划会员资格的个人或实体。
此外,下文中可单独称为“一方”,也可合称为“双方”。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上述表述应包括接管人、管理者和权利继承人,以及法人情况下的个人代表。
鉴于本协议规定了合作伙伴可以将客户推荐给公司的条款
和
鉴于合作伙伴拥有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可以向介绍的客户提供此类中介服务,从而提高为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签订金融合同而提供的服务质量。
双方同意:
1. 术语定义
1.1 除非本文另有说明,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所述的含义:
- 引荐经纪商
引荐经纪商(以下简称“IB”)是指介绍客户使用经纪商服务的个人或实体。IB 应从一级客户的交易活动及其子 IB 收到的佣金中收取佣金。
- 客户
在这里,客户是在经纪商处开设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其账户直接属于 IB 的工作线。
- 子 IB
子介绍经纪商(介绍经纪商子经纪商):子 IB 是类似于 IB 的代表,但将充当另一级客户的引荐人。子 IB 是 IB 一级的客户(client),也具有 IB 的身份。
- 子客户
子客户是指由子IB引入并通过经纪商进行交易的客户。子客户拥有子IB的一级客户身份,同时是IB的二级客户。
- 客户协议
指客户在公司开户时接受的交易条款和条件,相关文件可以在公司的主网站上获取。
- 电子钱包
指与合作伙伴账户关联的电子钱包,该电子钱包在合作伙伴账户注册时由公司自动创建。
- 主网站
指公司的域名和/或公司运营的其他域名,这些域名主要用于推广和营销目的。
IUX明确规定了域名责任:仅限于 www.iuxaffiliates.com**,且不对未列入本协议所述范围的其他域名造成的损失负责。
- IUX仅对与IUX Affiliates** (www.iuxaffiliates.com) 域名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与安全性负责。
- IUX不对使用或连接到IUX Affiliates (www.iuxaffiliates.com) 以外的域名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 如果IUX Affiliates 的用户或客户使用未在IUX责任范围内的域名提供的服务或进行交易,他们应了解相关域名的风险和政策。
- 合作伙伴(Partner)
指有意作为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的中介,并获得公司批准加入合作伙伴计划的个人或实体。除非另有约定,“合作伙伴”一词在本协议中并不构成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正式合作关系。
- 合作伙伴佣金(Partner’s Commissions)
指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中介服务而支付或应支付给合作伙伴的任何佣金、返利和/或其他报酬。合作伙伴或“附属机构”的报酬基于固定费用或按比例计算的百分比,由双方协商一致,每批量客户通过合作伙伴或附属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后支付。
- 合作伙伴计划(Partner’s Programs)
指公司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通过公司网站向某些个人或实体提供的计划,以吸引合作伙伴作为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的中介,从而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
IUX提供两种合作伙伴计划:介绍经纪人计划(Introducing Broker Program) 和 附属计划(Affiliate Program)。
本协议中,需理解以下内容:
1.2 条款、段落、附件或任何文档的引用均指本协议的条款、段落、附件或文档,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1.3 对某一性别的引用包括对另一性别的引用。
1.4 单数形式的词语包括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1.5 对“人”的引用包括法人实体或非法人实体。
1.6 对法令或法定条款的引用,是指在当时生效的法令或条款,包括任何修订、延展或重新颁布内容,以及其附属立法。
1.7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单词“包括”或“包含”及类似措辞,不应被视为限制其前面词语的普遍意义。
1.8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用于方便参考,不应影响其构造或解释。
2. 电子签名和合作伙伴接受协议
2.1 合作伙伴特此承认并同意
- a) 为了参与合作伙伴计划,个人或实体需通过点击公司主网站上指定的“我接受”按钮或类似按钮或链接,完成并提交合作伙伴申请表,并提供公司要求的身份验证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b) 公司将对每份合作伙伴申请表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评估,并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申请加入合作伙伴计划,并将评估结果通知申请人。
- c) 通过参与合作伙伴计划,
- d) 通过继续访问或使用公司主网站;和/或
- e) 通过向公司主网站推荐潜在新客户,以分析和提供与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相关的信息;和/或
- f) 通过接受来自公司或其任何客户的佣金和/或付款,合作伙伴确认他们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处规定的适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2.2 在适用的强制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作伙伴特此放弃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或法规中要求原始(非电子)签名或交付或保留非电子记录的任何权利或要求。
3. 合作伙伴声明和保证
3.1 合作伙伴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受本协议完全约束的所有必要权力,并且他已采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要行动。合作伙伴承认并确认他可以签订本协议,并根据当地监管要求获得批准和/或授权和/或有资格提供本协议中提到的服务。
3.2 担任中介的合作伙伴必须随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满足公司不时的要求。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联系信息、付款指示、国籍、居住地、参与其他网站的联盟/合作伙伴计划、合作伙伴为向潜在客户介绍、解释和/或推广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而开展的中介活动的地点和性质,以及公司可能不时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3.3 合作伙伴已满足所有司法管辖区和监管机构的所有注册、资格和/或其他要求,只要此类注册、资格和/或其他要求在本协议期限内适用于他,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所有内容。
3.4 如果合作伙伴是公司或其他实体,则合作伙伴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组织、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
3.5 合作伙伴将充当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调解人,以提高为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向其客户介绍和/或解释公司提供的服务。作为调解人,合作伙伴将尽一切努力使公司及其客户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所需的准备工作。此类准备工作将包括向潜在投资者介绍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的详细信息,与其他提供商的相应产品进行比较,以说服潜在投资者投资公司。
3.6 合作伙伴将作为独立承包商而非公司的代理人、雇员或代表开展其运营和业务。
3.7 合作伙伴不得向介绍的客户提供任何投资建议。
3.8 合作伙伴有义务将收到的任何佣金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任何额外佣金告知所介绍的客户。
3.9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他/她有责任支付其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关税和/或费用和/或税费。
3.10 合作伙伴不得在任何信件、任何名片或任何电子传输等中使用公司的徽标,除非公司明确授权这样做。
3.11 请注意,未经许可,他无权注册包含“IUX”或“IUX Markets Limited”字样或与IUX有关的企业或命名网站或页面。
3.12 合作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不得直接或间接发布、分发、投放或提供与公司相关的任何宣传材料,不得通过任何网站或使用任何媒体或媒介传播此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网站:
- a) 宣传、营销或链接至含有色情内容、赌博或投注活动、侵犯或违反知识产权、融资或筹款、暴力,或在适用法律法规下被认定为非法的任何活动;
- b) 宣传、认可或促成基于种族、民族出身、政治观点、性别、宗教或哲学信仰、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的歧视;
- c) 从事与关键词搜索、搜索引擎、门户网站及/或在线广告平台相关的操纵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投放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在线广告(包括 Google Ads 或任何同类服务),以拦截、重定向及/或转移正在搜索公司及其关联方官方网站或域名(iux.com)的用户,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的搜索可见性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任何可能合理导致混淆、虚假陈述或误导用户,使其误以为合作方的网站、广告或宣传材料源自公司、获得公司认可或构成公司官方网站或官方沟通的行为。
- d) 通过挪用公司主网站的视觉“外观和风格”或文本而虚假地表述为公司主网站,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主网站或公司管理的横幅和/或文本链接中“抓取”文本或图像、搜索营销,或其他任何线上和线下的推广活动;
- e) 在合作方的域名中包含“IUX”或“IUX Markets Limited”或其变体或拼写错误;
- f) 未在其网站上向访问者明确提供在线隐私政策;
- g) 处于“建设中”状态或存在失效的 URL 链接;
- h) 或者在公司自行裁量下被视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内容。
3.13 合作伙伴不得授权或鼓励任何第三方:
- a) 通过任何自动、欺骗、欺诈或其他无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重复手动点击)直接或间接产生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使用、使用机器人或其他自动化工具和/或计算机生成的查询,和/或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搜索引擎优化服务和/或软件;
- b) 编辑、修改、过滤、截断或更改公司主要网站任何部分所含信息的顺序,或以任何方式删除、模糊或最小化公司主要网站的任何部分,而无需经公司授权;
- c) 对客户点击公司主网站的任何部分后访问的任何网页进行框架、最小化、删除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整显示;
- d) 将任何客户重定向离开公司的主要网站;
- e) 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公司主网站所访问的页面不同的公司主网站任何网页的版本;在公司主网站和公司主网站上适用的登陆页面之间散布任何内容;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除从合作伙伴网站到公司主网站上相关登陆页面的直接链接之外的任何内容(经公司根据本协议批准);包含任何色情、仇恨相关、暴力或非法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 f) 通过任何软件应用程序、网站或任何软件应用程序、网站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访问、启动和/或激活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访问,或以其他方式纳入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访问或引用除他/她的网站之外的其他方式,且仅在本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
- g) “爬行”、“蜘蛛”、索引或以任何非暂时性方式存储或缓存从任何已被或被识别为由公司主网站招揽、介绍和/或提及的任何客户获得的或与之相关的信息( s) 通过他/她的跟踪器或其任何部分、副本或衍生品;
- h) 以任何方式违反公司主网站上发布的任何政策(这些政策可能会不时修订)或合作伙伴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 ;
- i) 传播恶意软件;
- j) 在公司因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而终止与合作伙伴的本协议后,创建新帐户以注册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或
- k) 从事任何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以其他方式贬低或贬低公司声誉或商誉的行为或做法。
3.14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且仅当且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合作伙伴不得发送电子邮件来宣传公司、公司的主网站、公司的介绍计划和/或本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此外,合作伙伴明确承认并同意,公司不会参与、支持或纵容大量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即垃圾邮件、桌面抓取)来宣传公司、公司的主网站、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和/或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合作伙伴明确承认并同意也应遵守本政策。
3.15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任何试图参与或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均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反,公司可自行决定对合作伙伴采取任何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衡平法补救措施,包括立即暂停公司的合作伙伴账户和/或立即终止本协议,无需事先通知,和/或寻求所有可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3.16 合作伙伴进一步声明并保证其网站和其中显示的任何材料:
- a) 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其他适用法规;
- b) 不违反且尚未违反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义务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公开权或隐私权,或消费者保护、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下的权利或义务,或契约理论;
- c) 不包含色情、仇恨相关或其他暴力内容。
- d) 不主办或推广赌博或投注活动;
- e) 不参与资助或筹款活动。
3.17 如不遵守上述规定,或向公司提供的任何文件似乎经过数字编辑,公司保留视任何合作伙伴产生的佣金无效和/或终止与合作伙伴的业务关系的权利。
3.18 合作伙伴应始终本着诚信的原则行事,并遵守公司的政策。合作伙伴的任何企图(包括但不限于招揽、诱导或转移公司现有客户,而不是获取新客户)或合作伙伴采取的任何与公司政策相抵触或被认为有损公司商业利益的行动均应被视为对本协议的重大违反。公司应保留自行决定立即终止合作伙伴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公司对因此类终止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损害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合作伙伴关系及活动
4.1 如果合作伙伴偏离本协议的标准解释,则除非获得公司的书面确认,否则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4.2 合作伙伴特此承诺向潜在客户介绍客户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提供的服务。为了介绍客户,合作伙伴将尽力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便公司与所推荐的客户达成协议。
4.3 任何有兴趣针对禁止国家和/或受限制国家的公民或居民的合作伙伴,必须首先获得公司的事先书面批准。
4.4 如果介绍的客户是禁止国家和/或受到限制的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合作伙伴接受并同意他/她无权从公司为此类客户收取任何佣金。
4.5 合作伙伴应根据需要为公司翻译文件,并向其客户解释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适用,合作伙伴还应充当客户和公司之间的翻译。
4.6 在不影响合作伙伴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作为达成金融交易的调解人的服务,包括对公司金融产品的介绍和分析,公司对合作伙伴向客户提供的任何建议、建议或决定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为了使合作伙伴有资格获得与所介绍的客户有关的任何佣金,必须满足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包括进一步的附录,并且合作伙伴必须确保他已为客户和公司进行调解在潜在客户在公司开立账户之前与潜在客户签订协议,而无需公司利用合作伙伴的独特调解行为,或者潜在客户直接从合作伙伴的网站在公司开立账户。为避免疑义,如果客户通过合作伙伴的网站。
4.8 如果合作伙伴维护一个网站来宣传其业务,那么为了识别和瞄准合适的机会,应包括以下功能和信息:
- a) 应提供一个链接,将潜在客户引导至公司的主要网站;
- b) 将公司的信息和/或标志和/或横幅提供给潜在客户。
- c)宣传材料:公司向合作伙伴和关联公司提供的用于宣传与公司相关的任何活动和/或出于本协议目的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信息和/或徽标和/或向潜在客户等提供横幅和/或礼物和/或视频和/或登陆页面。
- d) 对公司产品的描述,以便向希望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的潜在客户提供有关公司金融产品的具体信息。
4.9 合作伙伴在上传与公司及其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或功能(根据第 4.8 段)之前必须获得公司的批准。如果合作伙伴打算更改公司最初提供并经公司批准的信息和/或功能,则合作伙伴在继续进行此类更改之前需要获得公司的新批准。
4.10 如果合作伙伴和公司对所介绍的客户提出的索赔存在任何差异,公司应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合作伙伴的索赔。
4.11 由合作伙伴介绍并在公司开设账户的任何潜在客户也将被视为公司的客户,并将遵守管理其在公司主网站上活动的所有公司规则、政策和操作程序(s) 并且需要遵循与在公司开设账户的任何其他人相同的程序。
4.12 公司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合作伙伴介绍的任何客户,并有权随时终止与任何客户的业务关系。与在公司开设账户的客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将仍然是公司的独家财产,并且通过签订本协议,合作伙伴不获得此类信息的任何权利,除非本文明确规定。
4.13 在不影响本协议第 3.5 条规定的合作伙伴义务的情况下,合作伙伴承诺充当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的调解人,以签订协议并向潜在客户展示公司的金融产品公司合作伙伴不得指导或影响任何客户的交易或融资设施,除非客户已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书面同意合作伙伴这样做。
4.14 客户必须直接从其个人银行账户向其在公司持有的账户注资,除非另有约定且相关文件已提交并经公司批准。公司有权仅使用相同的付款方式将资金退还给与存入资金相同的汇款人。
4.15 对于合作伙伴出于其自身业务目的的需要而发起的任何营销或促销活动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调解服务以及此类活动的任何费用或费用,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将由合作伙伴单独承担。
4.16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合作伙伴可以将潜在客户推荐至公司的主要网站,以便于解释有关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并同意根据适用的规则或法律,为识别、定位和推荐潜在客户给公司而进行的所有调解活动必须是专业、适当和合法的。
5. 公司承诺
5.1 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作伙伴支付其金融服务佣金。
5.2 合作伙伴应有权获得所附附录 1 和 2 中约定和规定的合作伙伴佣金结构,并且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不得进行任何更改。
5.3 公司负责计算和支付合作伙伴的佣金。
5.4 公司的交易条款和条件载于公司网站。
5.5 如果出现任何争议或客户投诉,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给合作伙伴的任何佣金,直至此类问题得到解决。
5.6 如果公司发现合作伙伴介绍的任何客户的交易活动存在任何滥用行为,例如为了赚取佣金而立即开仓和平仓交易,公司保留对合作伙伴的个人资料设置时间限制的权利。
6. 报告和付款
6.1 公司将对通过合作伙伴积极推荐而获准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活动进行跟踪与报告,以根据合作伙伴佣金的定义计算报酬。
6.2 若公司认为合作伙伴所推荐的客户交易活动存在可疑情况,公司有权延迟支付佣金,直到相关交易被验证。若公司认定该活动属于欺诈性流量,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和/或重新计算或扣留合作伙伴佣金,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
6.3 所有付款仅以美元(USD)支付。佣金将存入合作伙伴在注册合作伙伴计划时提供的账户。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接受其他支付方式或货币。若使用其他支付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由合作伙伴承担,并从其佣金中扣除。
6.4 合作伙伴接受付款、转账或其他方式的付款即视为当月佣金的完全结算。因此,如对报告或付款金额有异议,合作伙伴不得接受该付款,并应立即书面提出异议。该异议须在每个月结束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 提交,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异议权利,合作伙伴亦将被视为放弃与该报告或付款相关的所有权利及可能的索赔。
6.5 若本协议因非违约原因终止,公司将在协议终止当月月底后的 60 天内,向合作伙伴支付其应得的未结佣金。合作伙伴需自行确保账户信息(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和付款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更新。
6.6 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仅供合作伙伴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包括电子邮件),不得转让或以任何形式转交第三方。
6.7 公司可能在协议下暂时持有应支付给合作伙伴的资金。若因账户被视为“非活跃”而无法支付,公司有权 没收全部款项,并通过书面通知终止与该合作伙伴的业务关系。
“非活跃”是指:
- 合作伙伴 连续两(2)年或以上未登录账户或未请求提款佣金;及/或
- 公司根据记录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合作伙伴,或未收到有效的付款指示。
6.8 若合作伙伴连续 90 天 无活跃行为(例如无新客户注册),公司保留 不支付任何佣金 的权利(即佣金将设置为 0)。
6.9 若合作伙伴将佣金从合作账户转入交易账户(适用于既是合作伙伴又是 IUX 客户者),佣金转账条款如下:
- 6.9.1 若选择以 “Balance” 的形式转入交易账户,则佣金金额将作为交易账户余额体现。
请注意:一旦确认从合作账户转账至交易账户,该交易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撤销。
7. 休眠和归档政策
7.1 如果与合作伙伴账户关联的电子钱包在至少连续三 (3) 个月的设定时间内没有任何活动(即没有产生佣金),公司将认为该电子钱包为“休眠’。在电子钱包连续三 (3) 个月没有任何活动(即从产生佣金的最后一天开始)的最后一天,电子钱包应被视为休眠。
7.2 休眠电子钱包将收取每月 5 美元(五美元)的休眠费,如果可用佣金低于 5 美元(五美元),则收取所产生佣金的全额。如果电子钱包中没有产生的佣金(即零余额),则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7.3 余额低于 5 美元(五美元)的电子钱包将在连续三 (3) 个月不活动(即不产生佣金且不执行提款)后进行存档。
8. 保密和个人数据保护
8.1 合作伙伴应对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公司业务附带或相关的任何信息(进入公共领域的此类条款或信息除外),除非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或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无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或本协议终止,本条款均继续有效并对合作伙伴具有约束力,没有任何时间限制。
8.2 合作伙伴承认公司非常重视保护其客户的隐私,并特此明确承认、同意并承诺不会尝试访问或访问从潜在客户、新客户或现有客户处获取的或关于其的任何“个人数据”,发起未经公司明确事先书面同意或明确书面指示。
8.3 合作伙伴特此明确承认、同意并承诺,其应始终遵守与“个人数据”保护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立法。
8.4 特别是,如果合作伙伴收集“个人数据”,他/她应向相关数据主体提供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要求的信息,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法》立法并在必要时应获得所有相关“数据主体”的事先书面同意。
9. 通知和通讯
9.1 除非另有规定,合作伙伴必须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任何通知、指示、请求或其他通信。
9.2 公司可以纸质形式向合作伙伴提供信息,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合作伙伴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提供信息。
9.3 公司提供的或从合作伙伴处收到的所有通知/信息均应采用英语。
10. 修改和终止
10.1 本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不适用于合作伙伴因变更生效日期之前执行的交易而赚取的佣金。公司应在修订生效前至少五 (5) 个工作日通知合作伙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如果合作伙伴不同意这些变更,他可以根据下文第 10.2 条终止本协议。
10.2 任何一方(公司或合作伙伴)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五 (5) 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来终止本协议。
10.3 由于任何不当行为、违约、失败或其他原因,公司保留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或暂停本协议或可能属于本协议条款和/或其随附或相关附录的合作伙伴任何权利的权利。合作伙伴发生重大事件,包括清算或破产。此类终止将由公司自行决定。
10.4 协议终止后,合作伙伴有义务向公司返还用于宣传其业务的任何公司材料(例如新闻通讯、横幅、文本等)。如果合作伙伴维护网站并使用任何公司材料,则他有义务在上述协议终止后立即撤回此类材料。
10.5 本协议终止后,公司保证向合作伙伴支付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合作伙伴佣金。
10.6 此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可以在向合作伙伴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 a) 公司和/或合作伙伴履行或遵守本协议项下合作伙伴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变得非法。协议;
- b) 如果合作伙伴不再持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授权、许可或同意,或者如果他/她因任何原因被阻止开展本协议项下的活动和/或义务;
- c) 适用法律或政府法规发生任何变化。
11. 不可抗力
11.1 公司不得违反本协议,并且对于合作伙伴因本协议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失败、中断或延迟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天灾、火灾、战争、民众骚乱、劳资纠纷、政府、国家、政府或超国家机构或机构或任何投资交易所和/或清算所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无法与做市商沟通、失败任何计算机交易系统的故障、公司与合作伙伴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间任何性质的通信设施的任何其他故障或传输失败,或任何其他原因(无论是否与上述任何情况类似) )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公司可以根据其合理意见确定存在或即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视情况而定,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合作伙伴。
11.3 如果公司确定存在或即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公司可以(在不损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并自行决定)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行动,并考虑到合作伙伴及其客户以及公司或其任何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和顾问均不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失败、阻碍或延迟承担责任,也不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措施承担责任。根据本分段采取的行动。
12. 监管事项
12.1 公司或公司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以确保遵守规则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12.2 合作伙伴特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在公司发出合理书面通知并应其要求后,合作伙伴将就本协议所涵盖的事项与 CYSEC 和公司任何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合作。
13. 管辖语言
本协议以及任何附加协议(当前和未来)均以英语签订。提供任何其他语言翻译只是为了方便起见。如果英文原文与任何其他语言的译文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差异,则以英文原文为准。
14. 适用法律和管辖地
本协议以及合作伙伴与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关系均受伯利兹法律管辖,解决双方之间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的管辖法院应为伯利兹法院。
14.1 所有索赔均应通过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email protected]
15. 合作伙伴奖励
引荐经纪商计划
合作伙伴向引荐经纪商支付的佣金应按照引荐经纪商账户每级固定百分比计算,具体百分比如下表所示,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
- Standard和Standard+ 账户
| Standard | Advance | Pro | VIP | Platinum | Premier |
| 20% | 25% | 30% | 35% | 37% | 40% |
- Raw 账户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授予 IB 的合作伙伴佣金将按照固定比例 7.5% 进行计算。
- Pro 账户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授予 IB 的合作伙伴佣金将按照固定比例 12.5% 进行计算。
并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公式执行。
- Standard、Standard+ 和Pro账户
这三种账户将根据点差计算佣金(以美元计算的点差)。
公式为:百分比 x 手数 x 点差 x 奖金率
示例:假设您是白金级。当您的客户使用标准账户买卖 1 手 EURUSD(CFD) 货币时。客户将使用点差为 10 个点来确定他们的佣金。
37% x 1.00(手数)x 10(点差)x 1(奖金率)= 3.7 美元
另外: 最大佣金支付是使用 35 点最大点差确定的。
示例:假设您处于高级级别,并且您的客户使用标准账户进行能源商品 USOIL(CFD) 交易,涉及 1 手,46 点。系统将计算点差上限为35点。公式的计算如下。
40% x 1.00(手数)x 35(点差)x 1(奖金率)= 14 美元
- Raw 账户
对于 Raw 账户,开立时需付费。头寸/手数平仓时不会再次收取费用
Raw 账户将按每手固定费率佣金计算佣金。
| Currencies(CFD) | Metals & Energies(CFD) | Crypto(CFD) | Index(CFD) |
| $7 per lot | $7 per lot | ADAUSD(CFD) : $2/Lot ATMUSD (CFD): $1/Lot AVAUSD (CFD): $2/Lot BATUSD (CFD): $6/Lot BCHUSD (CFD): $1/Lot BNBUSD (CFD): $4/Lot BTCUSD (CFD): $4/Lot DOTUSD (CFD): $2/Lot ETHUSD (CFD): $1/Lot LTCUSD (CFD): $0.4/Lot SOLUSD (CFD): $2/Lot TRXUSD (CFD): $1/Lot UNIUSD (CFD): $1/Lot XMRUSD (CFD): $2/Lot XTZUSD (CFD): $2/Lot | AUS200 (CFD): $1/Lot DE30 (CFD): $4/Lot FR40 (CFD): $2/Lot HK50 (CFD): $1/Lot S&P500 (CFD): $0.4/Lot STOXX50 (CFD): $1/Lot UK100 (CFD): $2/Lot US30 (CFD): $2/Lot USTEC (CFD): $1.2/Lot DXY (CFD): $7/Lot |
示例: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如果您的客户使用 Raw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 (CFD),交易量为 1 手,并且每手固定佣金为 7 美元,那么按照公式计算如下:
百分比 × 手数 × 固定佣金
7.5% × 1.00(手)× 7(固定佣金)× 1(奖金比例)= 0.52 美元
介绍经纪商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
| 级 | Standard | Advance | Pro | VIP | Platinum | Premier |
| 2 | 5% | 5% | 5% | 5% | 5% | 5% |
IIB 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将根据公司支付给 Sub-IB 的佣金来计算,适用于所有 Standard、Standard+ 和 Pro 账户类型。
示例: 假设您的子介绍经纪商 (Sub-IB) 处于 Premier 等级,而您的子客户 (Sub Client) 使用 Standard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 (CFD),交易量为 1 手,点差为 35 点。
计算公式如下:
5%(百分比) × 14 USD(Sub-IB 的佣金) = 0.7 USD
| 级 | Standard | Advance | Pro | VIP | Platinum | Premier |
| 2 | 2.5% | 2.5% | 2.5% | 2.5% | 2.5% | 2.5% |
IB 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将根据公司支付给 Sub-IB 的佣金来计算,适用于所有 Raw 账户类型。
示例: 假设您的子介绍经纪商 (Sub-IB) 处于 Premier 等级,而您的子客户 (Sub Client) 使用 Raw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交易量为 1 手,每手固定佣金为 7 USD。
计算公式如下:
2.5%(百分比) × 0.52 USD(Sub-IB 的佣金) = 0.01 USD
注意
- 标准、标准+ 和专业账户的公式与原始账户不同。
- 一级佣金是根据您推荐的客户交易的百分比计算得出的。 (客户)而第 2 级是根据公司向您的子 Ib 支付的佣金计算得出的
- 点值 = 点值 x 合约大小 x 交易量
- 价差 = 开盘价价差
- 奖金率 = 余额/保证金*
* 如果奖金率计算结果大于 1,则奖金比率为 1。如果计算结果小于 1,则奖金比率等于该值。
联盟计划
| 楷模 | CPA | CPL | 收入份额 |
| 奖励 | $20 | $0.6 | 高达 1000 美元 |
状况 | – 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客户进行首次定期存款* – 客户必须在外汇(CFD)、金属(CFD)和商品(CFD)中至少交易 2.5 个标准手。 – 客户应该是新人。 | – 新客户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客户应该是从未在IUX 开立账户的新人。 | – 联营公司可以在其新推荐客户的首次存款*中赚取 1% 的佣金。 |
产品组
| Currencies(CFD) | Metals & Energy(CFD) | Crypto(CFD) | Index(CFD) | Stock(CFD) |
| AUDCHF (CFD) AUDJPY (CFD) AUDUSD (CFD) CADCHF (CFD) CADJPY (CFD) EURGBP (CFD) EURJPY (CFD) EURUSD (CFD) GBPJPY (CFD) GBPUSD (CFD) NZDCAD (CFD) NZDCHF (CFD) NZDJPY (CFD) NZDUSD (CFD) USDCAD (CFD) USDCHF (CFD) USDJPY (CFD) AUDCAD (CFD) AUDNZD (CFD) CHFJPY (CFD) EURAUD (CFD) EURCAD (CFD) EURCHF (CFD) EURNZD (CFD) GBPAUD (CFD) GBPCAD (CFD) GBPCHF (CFD) GBPNZD (CFD) USDSGD (CFD) AUDSGD (CFD) SGDIPY (CFD) CADSGD (CFD) CHFSGD (CFD) EURSGD (CFD) GBPSGD (CFD) NZDSGD (CFD) SGDJPY (CFD) | UKOIL (CFD) USOIL (CFD) XAGEUR (CFD) XAGUSD (CFD) XAUAUD (CFD) XAUEUR (CFD) XAUGBP (CFD) XAUUSD (CFD) | ADAUSD (CFD) BATUSD (CFD) BCHUSD (CFD) BNBUSD (CFD) BTCUSD (CFD) DOTUSD (CFD) ETHUSD (CFD) LTCUSD (CFD) SOLUSD (CFD) UNIUSD (CFD) XTZUSD (CFD) AVAUSD (CFD) ATMUSD (CFD) | AUS200 (CFD) DE30 (CFD) DXY (CFD) FR40 (CFD) HK50 (CFD) S&P500 (CFD) STOXX50 (CFD) UK100 (CFD) US30 (CFD) USTEC (CFD) | AAPL (CFD) BMY (CFD) ADBE (CFD) CHTR (CFD) AMD (CFD) CMCSA (CFD) AMGN (CFD) CS (CFD) AMT (CFD) MDLZ (CFD) AMZN (CFD) MO (CFD) ATVI (CFD) PG (CFD) AVGO (CFD) PM (CFD) BA (CFD) REGN (CFD) BABA (CFD) T (CFD) BAC (CFD) TMO (CFD) BIIB (CFD) V (CFD) CME (CFD) COST (CFD) CSCO (CFD) CVS (CFD) CITI (CFD) EA (CFD) EBAY (CFD) EQIX (CFD) FB (CFD) GILD (CFD) GOOGL (CFD) HD (CFD) IBM (CFD) INTC (CFD) INTU (CFD) JNJ (CFD) JPM (CFD) KO (CFD) LMT (CFD) MA (CFD) MCD (CFD) MMM (CFD) MS (CFD) MSFT (CFD) NFLX (CFD) NKE (CFD) NVDA (CFD) ORCL (CFD) PEP (CFD) PFE (CFD) PYPL (CFD) SBUX (CFD) TMUS (CFD) TSLA (CFD) UNH (CFD) UPS (CFD) VRTX (CFD) VZ (CFD) Visa (CFD) WFC (CFD) WMT (CFD) XOM (CFD) Ford (CFD) |
附录 1
介绍经纪商计划佣金结构
1. 对于由介绍人介绍和/或推荐给公司的客户执行的每笔“标准手”回合交易:
- a) 对于所有货币(CFD)、金属(CFD)和能源(CFD)类的差价合约(CFD)产品,介绍经纪人(IB)可获得的最高佣金为 45%。这 45% 的最高佣金构成了介绍经纪人计划的最高级别,其中 40% 来自您活跃客户的点差,另有 5% 来自公司支付给您的子IB的佣金(详见第15部分“合作伙伴奖励”中的经纪人推荐表)。
- b) 对于所有其他差价合约工具,您可以在联属平台的“条款与条件”选项卡下找到有关介绍人佣金的相关信息
注: – 对于所有货币对,一“标准手”应被视为包含 100,000(十万)单位基础货币; – 对于现货金属工具,一“标准手”应被视为包含 100 盎司黄金和 5000 盎司白银;
2. 介绍人佣金应仅根据公司保存的记录进行计算。公司不得接受任何其他测量或统计数据,也不对本协议产生任何影响。
3. 为了计算由公司介绍和/或推荐给公司的客户所执行的交易的介绍人佣金:
- a) 对于所需保证金已由授予的奖金支持的交易,介绍人的佣金将按所需保证金中使用的客户资金的百分比按比例计算。 例如,客户存入 100 美元并获得 100% 赠金(100 美元),以 1:500 杠杆开设 1 标准手欧元/美元(CFD),所需保证金为 200 美元,因为 100 美元客户资金代表 IB 所需保证金的 50%将获得 50% 的佣金 ( 50% x 10 $ = 5$ )。
- b) 使用“买入”和“卖出”功能进行交易的订单的佣金和持有期限的计算不是预先确定的。顾问,用户必须关闭订单才能收取佣金。
- c) 订单的平仓将根据使用“平仓依据”和“多重平仓依据”例程进行的交易计算。然而,关闭这种方法会导致一次点差支付,而不是两次点差支付,因此推荐人也将收到一次佣金。
- d) 允许与专家顾问一起使用倒卖策略,只要不被视为“搅动”(“Churning”);因此,对于采用通常称为“搅动”做法的交易,不会支付任何佣金;搅动被认为是但不限于通过客户账户执行交易的唯一目的是产生佣金的做法
- e) 对于在已执行拒付和退款的客户账户中进行的交易,不会支付介绍人佣金;和
- f) 对于公司自行决定属于“欺诈流量”对象的客户交易,不会支付介绍人佣金;任何及所有欺诈检测、预防和补救费用以及与此类客户账户相关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均可从介绍人应支付给介绍人的佣金中扣除。
4. 不得通过非法、欺诈或不当手段产生的流量赚取介绍人佣金。如果违反本规定,介绍人将没收所有赚取的佣金,公司保留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并寻求所有可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5. 如果介绍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九十(90)天内介绍的客户少于三(3)名,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6. 如果客户在注册交易账户后 (15) 天内未向其账户存入资金,公司有权将客户排除在介绍人账户之外。
7. 公司将单独对待每个介绍人,佣金结构以及与介绍人的客户经理讨论的相关条款可以根据每月新介绍的存款客户数量、每月存款金额和/或每月交易等因素进行修改体积。
8.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更改、修订或终止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公司建议您定期重新查看本协议。
9. 介绍人自己的交易账户或看似由介绍人管理/控制的交易账户产生的佣金(即自我返利)不予考虑,除非介绍人在交易期间有其他活跃客户。同一时间段内交易量等于或大于自己的交易量。为避免任何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保留合理酌情权:
- a) 不向介绍人支付任何佣金(即自我回扣);和/或
- b) 暂时中止介绍人的账户;和/或
- c) 终止与介绍人的业务关系。
10. 在合作伙伴 IB 转让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公司发现任何与提交转让请求相关的不透明活动的情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开展全面调查。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保留在调查完成之前暂时停止使用您的关联账户的权力,恕不另行通知:
- a) 经查明并非账户持有人亲自提出转账请求时。
- b) 涉及隐性利益冲突的案件。
- c) 歪曲业务关系的情况。
11. 介绍人根据客户的交易活动(即每种差价合约工具的 1 标准手交易)可赚取的佣金表可在您的介绍账户中找到。
12. 提款条件是必须有5个或更多活跃客户,且提款最低金额为10美元。
13. 介绍人无法使用自己的链接继续。
14. 原始账户按每手固定费率佣金计算佣金。
15. 收取佣金将从最大点差35开始计算。
16. 关于佣金提现操作 可以在1-15分钟内给出,有时甚至可以在24小时内给出。根据条件。
17. 晋级的条件
| 地位 | 佣金率 (%) | 状况 | ||||
| Standard, Standard+ | Pro | Raw | 持续时间(天) | 活跃客户(用户) | Lot size (lot) | |
| Standard | 20 | 12.5 | 7.5 | 30 | 80 | 300 |
| Advance | 25 | 12.5 | 7.5 | 30 | 160 | 600 |
| Pro | 30 | 12.5 | 7.5 | 30 | 220 | 1000 |
| VIP | 35 | 12.5 | 7.5 | 30 | 300 | 2000 |
| Platinum | 37 | 12.5 | 7.5 | 30 | 400 | 3000 |
| Premier | 40 | 12.5 | 7.5 | 你将保持这个级别 | ||
- 一旦您的合作伙伴状态发生更改,公司会将条件重置为 0,这将在 GMT+0 时更改您的级别。
- 要升级到下一个级别,您必须满足我们在下表中设置的所有条件。
示例:您处于高级级别,需要停留至少 30 天,必须拥有至少 160 个活跃客户和至少 600 手。达到所有条件后,您将升级到下一个级别“Pro”
- 当您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时,您将自动获得 IB 标准状态。
附录 2
附属机构的计划委员会结构
联盟计划提供 3 种型号。
1.1 CPA
每次获取成本是一种联属营销模式,发布商(联属营销商)通过其营销活动的直接结果赚取佣金。在 IUX,根据 CPA 计划注册的联属会员也将在其推荐的新客户采取行动时获得补偿。完成所需的资格。注册 CPA 计划的会员将赚取 20 美元
CPA模式获得客户资格的条件如下:
1. 新客户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电子邮件验证
- 身份验证*
- 银行账户验证
*身份验证包括身份证明(POI)和地址证明(POA)。
2. 客户首次定期存款*最低金额为20美元,按48小时内存款累计金额计算。
3. 投资者在标准外汇(CFD)、金属(CFD)和商品(CFD)中交易的最小手数为 2.5 手。
4. 客户必须是从未在 IUX 开立账户的新人,并且符合我们的条款和条件的资格。
*在CPA模式中,首次存款是指没有最高限额,存款必须在48小时内存入,总金额不得低于20美元。
1.2 CPL
每潜在客户成本计划是一种联属营销模式,发布商(联属机构)可以从对产品或服务表现出兴趣的潜在客户的潜在客户中赚取佣金。客户根据营销结果采取特定行动,在 IUX 注册新客户。 CPL模式获得客户资格的条件如下:
1. 新客户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电子邮件验证
- 身份验证*
- 银行账户验证
*身份验证包括身份证明(POI)和地址证明(POA)。
2. 客户应该是从未在 IUX 开设账户的新人,并且根据我们的条款和条件满足资格。
3. 联盟会员每位推荐客户可赚取 0.6 美元。
1.3 收入分成
其新推荐客户的首次存款*中赚取 1% 的佣金。
收益分享模式获得客户资格的条件如下:
1. 新客户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电子邮件验证
- 身份验证*
- 银行账户验证
*身份验证包括身份证明(POI)和地址证明(POA)。
2. 投资者进行首次定期存款。
*在收入分成模式中,首次存款意味着新推荐客户首次存款。
**收益分享计划(Revenue Share)不适用于或不得由居住在包括但不限于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日本、波兰、乌克兰、英国、美国和泰国等国家/司法管辖区的人员使用。IUX Markets Limited 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随时更改上述国家名单,且无需事先通知。
3. 联营公司的收入应仅根据公司保存的记录进行计算。公司不得接受任何其他测量或统计数据,也不对本协议产生任何影响。
4. 为了计算由公司介绍和/或推荐给公司的客户所执行的交易的关联公司佣金:
- a) 当要求的客户达到公司设定的所有条件时,联营公司的交易佣金。
- b) 对于在已执行拒付和退款的客户账户中进行的交易,不会支付任何联营公司佣金;和
- c) 对于公司自行决定属于“欺诈流量”的客户交易,不会向任何附属机构支付佣金;任何及所有欺诈检测、预防和补救费用以及与此类客户账户相关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均可从联属营销商的佣金中扣除,否则应支付给联属营销商。
5. 会员不得通过非法、欺诈或不当手段产生的流量赚取佣金。如果违反本规定,介绍人将没收所有赚取的佣金,公司保留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并寻求所有可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6. 如果介绍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九十(90)天内介绍的客户少于三(3)名,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7. 如果客户在注册其交易账户后 (15) 天内未向其账户存入资金,公司有权将客户排除在联营公司账户之外。
8. 公司将根据个人情况对待每个联营公司,佣金结构以及与合作伙伴的客户经理讨论的相关条款可以根据每月新引入的存款客户数量、每月存款金额和/或每月交易等因素进行修改体积。
9. 提现条件取决于每个联盟模型的条件。
10.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更改、修改或终止本佣金结构或其任何方面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并将通过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修改后的佣金结构来通知您任何此类更改:公司的主要网站。公司建议您定期重新访问本协议。
11. 最低提款额为 10 美元。
*公司保留随时更改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