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合约(CFD)是复杂的金融工具,因杠杆作用具有快速亏损的高风险。 76% 的散户投资者账户在与本提供商交易差价合约时蒙受了资金损失。 您应考虑自己是否了解差价合约的运作方式,以及是否能够承担亏损资金的高风险。

SVG IUX 合作伙伴政策

SVG IUX 合作伙伴政策

合作伙伴协议

以下是加入 IUX 合作伙伴计划的完整条款和条件。请在加入 IUX 合作伙伴计划之前,完整、仔细地阅读本 IUX 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您必须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且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下文明确列出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方可成为本公司的合作伙伴。


协议各方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

  • IUX Markets Limited 注册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金融服务管理局,注册编号为 26183 BC 2021,地址为 Euro House, Richmond Hill Road, Kingstown, VC0100, Saint Vincent & the Grenadines。

“介绍人”或“附属机构”是指根据本文所列条款和条件申请加入合作伙伴计划(无论是介绍经纪人计划还是附属机构计划)的个人或实体。

此外,下文中可单独称为“一方”,也可合称为“双方”。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上述表述应包括接管人、管理者和权利继承人,以及法人情况下的个人代表。

鉴于本协议规定了合作伙伴可以将客户推荐给公司的条款

鉴于合作伙伴拥有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可以向介绍的客户提供此类中介服务,从而提高为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签订金融合同而提供的服务质量。

双方同意:

1. 术语定义

1.1 除非本文另有说明,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所述的含义:

  • 活跃客户

已通过验证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已成功完成所有必要的注册和合规要求,拥有已存入资金的账户,并在规定的报告期内在平台上进行可验证的交易活动。

资格标准:要正式被归类并记录为活跃客户,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 账户资金:主体必须拥有已存入资金的账户,账户余额(以法定货币或授权的数字资产形式)必须为已清算且已结算的正数,且该余额必须来自合法、可验证的资金注入事件。
  2. 交易活动:主体必须为其当前关联的合作伙伴产生大于零 (0) 的合格佣金金额。

MU 平台迁移条款:如果平台发生迁移或过渡,任何迁移到 MU 平台的主体的“活跃客户”资格将被暂时中止,并立即从活跃客户总数中移除。无论受托人在过去三十 (30) 天内是否有交易活动,此暂停均适用。“活跃客户”状态仅在受托人在迁移后通过 MU 平台为合作伙伴成功生成大于零 (0) 的合格佣金金额后方可恢复。

  • 联盟会员

联盟会员是指根据本条款和条件申请加入联盟计划的个人或实体,其职责是介绍客户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

  • 客户

在此,“客户”是指已在经纪商处开设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此类账户由合作伙伴直接管理。

  • 客户协议​​

客户协议​​是指客户在公司开设账户时接受的公司交易条款和条件,相关文件可在公司主网站上查阅。

  • 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是指与合作伙伴账户关联的电子钱包,由公司在合作伙伴注册其计划(无论是联盟计划还是介绍经纪商计划)时自动创建。电子钱包将记录并显示通过相应计划获得的佣金,包括迄今为止获得的佣金总额以及当前可用于提取、转账或用于本协议和/或公司制定的其他允许用途的佣金余额。

  • 介绍经纪商

介绍经纪商(以下简称“IB”)是指介绍客户使用经纪商服务的个人或实体。IB将从一级客户的交易活动及其下级IB所获得的佣金中收取佣金。

  • 主网站

主网站指本公司的域名和/或本公司主要用于推广和营销目的的其他域名。

IUX 仅对 www.iuxaffiliates.comwww.iux-iuxaffiliates.com 这两个域名负责,对于因使用其他域名(非本声明所列域名)而造成的损失,IUX 概不负责。

  1. IUX 全权负责与 IUX Affiliates(www.iuxaffiliates.comwww.iux-iuxaffiliates.com)域名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对于因使用或连接到 IUX Affiliates(www.iuxaffiliates.comwww.iux-iuxaffiliates.com)以外的域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IUX 概不负责。
  3. 如果 IUX Affiliates 的用户或客户使用非 IUX 负责的域名提供的服务或进行交易,则应了解该域名的风险和政策。
  4. 本公司保留自行决定修改、替换、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变更本协议所列任何责任域名的权利。如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在帮助中心和/或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上的其他沟通渠道发布更新信息。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任何此类变更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是指有意在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进行调解,促成客户协议签订,并经公司批准加入合作伙伴计划的个人或实体。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的“合作伙伴”一词不构成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伙关系。

  • 合作伙伴佣金

合作伙伴佣金是指公司因合作伙伴促成公司与合作伙伴所识别、定位并推荐给公司的客户之间达成客户协议而向合作伙伴支付或应支付的任何佣金、回扣和/或其他报酬。合作伙伴或“联盟伙伴”的报酬将基于双方约定的固定费用或百分比,按每批促成客户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的客户数量计算,该报酬基于合作伙伴或“联盟伙伴”提供的调解服务。

  • 合作伙伴计划

合作伙伴计划是指公司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通过公司网站向某些个人或实体提供的计划,目的是聘请合作伙伴作为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调解人,促成客户与公司达成客户协议。

IUX提供两种合作伙伴计划:介绍经纪人计划(Introducing Broker Program) 和 附属计划(Affiliate Program)。

  • Proof of Address (POA)

地址证明(POA)是指能够核实并独立证明当事人当前主要住所、主要居住地址或注册营业场所的文件。证明要求:该文件必须由认可的、可核实的第三方机构(例如,公用事业供应商、法定机构或持牌金融机构)出具。文件必须明确注明当事人的全名和实际地址,且日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不得早于提交日期前九十[90]天)。邮政信箱或纯虚拟地址严格禁止作为有效的地址证明。政策认可的文件:近期公用事业账单(电费、水费、燃气费)、市政税单、正式登记的租赁协议或银行对账单。

  • Proof of Bank (POB)

银行证明(POB)是指用于验证指定存款账户由主体合法持有并以主体法定姓名在合法持牌且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注册的官方文件或经认证的财务记录。证明要求:银行证明必须清晰列明账户持有人的全名(必须与提供的身份证明完全一致)、开证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官方标识、具体账号以及适用的路由信息​​(例如,SWIFT代码、BIC代码、IBAN代码或银行分类代码)。该文件必须是近期的(通常在90天内)。可接受的文件包括:正式的银行对账单、金融机构出具的正式良好信誉证明,或带有预印账户信息的作废个人/公司支票。

  • Proof of Identity (POI)

身份证明(POI)是指由主管政府或州政府机构签发的官方、未过期的证明文件,用于明确确立、核实和认证自然人或法人(“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要求:身份证明必须在提交时有效,并包含当事人的全名、出生日期、签发日期和/或到期日期、唯一识别号码以及当事人的清晰照片(适用于自然人)。可接受的证明文件:未过期的护照、国民身份证、州政府签发的驾驶执照或永久居民卡。

  • Sub Clients

下级客户(Sub Clients)系指由Sub-IB介绍,并通过经纪商进行交易之客户。下级客户同时具有Sub-IB之一级客户(Level 1 Client)身份,以及IB之二级客户(Level 2 Client)身份。

  • Sub-IB

Sub-IB系指职责与IB类似,但负责进一步介绍客户之代表。Sub-IB属于IB之一级客户(Level 1 Client),同时亦具有IB身份。


2. 电子签名和合作伙伴接受协议

2.1 合作伙伴特此承认并同意

  • a) 为了参与合作伙伴计划,个人或实体需通过点击公司主网站上指定的“我接受”按钮或类似按钮或链接,完成并提交合作伙伴申请表,并提供公司要求的身份验证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b) 公司将对每份合作伙伴申请表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评估,并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申请加入合作伙伴计划,并将评估结果通知申请人。
  • c) 通过参与合作伙伴计划,
  • d) 通过继续访问或使用公司主网站;和/或
  • e) 通过向公司主网站推荐潜在新客户,以分析和提供与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相关的信息;和/或
  • f) 通过接受来自公司或其任何客户的佣金和/或付款,合作伙伴确认他们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处规定的适用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2.2 验证文件之单方拒绝

本公司保留依其唯一及绝对酌情决定权,拒绝任何电子签名、客户申请或所提交之验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POI、POA及POB),并据此拒绝或撤销对Partner或客户之接受资格。该等拒绝得由本公司单方面作出,无须事先通知,亦无义务给予任何补正机会;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时,本公司均有权行使上述权利:

  • Illegibility and Poor Fidelity (e.g., Blurry Images): 所提交之电子文件存在失焦、遮挡、裁切、反光或分辨率不足等情形,导致无法明确核实主体资料、照片影像或文件本身之安全防伪特征(例如全息防伪标识、微缩文字等)。
  • Jurisdictional Discrepancies (e.g., Mismatched Registration Countries): 主体所声明之居住国家、所提交POI/POA签发机关所属司法辖区,以及主体于电子签署或注册时之地理位置或IP地址之间存在重大不一致。
  • Duplicate or Sybil Registrations: 经发现主体目前持有或曾持有本平台账户(无论该账户为有效、暂停或终止状态),足以表明其有规避平台限制、促销活动条款或既有合规限制之行为。
  • Age Disqualifications (e.g., Underage/Overage Applicants): 主体未达到其所属司法辖区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电子合同所要求之法定成年年龄,或不符合本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及合规制度所规定之最低或最高年龄要求。
  • Suspicion of Forgery or Alteration: 根据文件元数据、视觉异常迹象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之分析结果,足以显示电子文件或电子签名可能已遭数字化篡改、人工合成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影响或损害其真实性。

2.3 在适用之强制性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Partner特此放弃依据任何司法辖区之法律或法规所享有之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要求使用原始(非电子)签名,以及要求交付、保存或保留非电子形式记录之任何权利或要求。


3. 合作伙伴声明和保证

3.1 合作伙伴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受本协议完全约束的所有必要权力,并且他已采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必要行动。合作伙伴承认并确认他可以签订本协议,并根据当地监管要求获得批准和/或授权和/或有资格提供本协议中提到的服务。

3.2 担任中介的合作伙伴必须随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满足公司不时的要求。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联系信息、付款指示、国籍、居住地、参与其他网站的联盟/合作伙伴计划、合作伙伴为向潜在客户介绍、解释和/或推广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而开展的中介活动的地点和性质,以及公司可能不时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3.3 合作伙伴已满足所有司法管辖区和监管机构的所有注册、资格和/或其他要求,只要此类注册、资格和/或其他要求在本协议期限内适用于他,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所有内容。

3.4 如果合作伙伴是公司或其他实体,则合作伙伴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组织、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

3.5 合作伙伴将充当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调解人,以提高为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向其客户介绍和/或解释公司提供的服务。作为调解人,合作伙伴将尽一切努力使公司及其客户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协议所需的准备工作。此类准备工作将包括向潜在投资者介绍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的详细信息,与其他提供商的相应产品进行比较,以说服潜在投资者投资公司。

3.6 合作伙伴将作为独立承包商而非公司的代理人、雇员或代表开展其运营和业务。

3.7 Partner权限限制及禁止行为

Partner明确确认、声明并同意,其与本公司之法律关系严格限于作为独立推荐人及客户介绍方。在任何情况下,Partner均不得以本公司代理人、经纪人(Broker)或授权代表之身份行事,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表示或使他人合理相信其具有上述身份。此外,Partner被明确且严格禁止从事下列任何行为:

  • Handling of Funds: 代表任何客户或潜在客户接收、持有、控制、保管或转移任何资金、法定货币或数字资产。
  • Order Execution: 代表客户接收、传递、路由或执行任何交易指令、金融指示或交易请求。
  • Financial Services: 向客户提供任何形式之个人化投资建议、投资组合管理、全权委托交易服务或受托性质之财务建议。
  • Regulatory Misrepresentation: 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之声明、陈述或保证,表示Partner因其与本公司之间之推荐关系,而直接获得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简称“FSC”)或任何其他有管辖权监管机构之许可、监管、认可、授权或背书。

3.8 报酬披露及追回权(Clawback)

  • Partner有义务向其所介绍之客户披露其依据本协议所获得之任何佣金,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提供服务有关之任何额外佣金。
  • Partner进一步声明并承诺,应以积极、显著且透明之方式,向所有潜在客户及现有客户披露其因与本公司之间之推荐关系而直接或间接获得之任何报酬、佣金、返佣(Rebate)或其他经济利益之性质、存在情况,以及于适用法律要求时,该等报酬之计算方式。
  • 本公司保留绝对且单方决定之权利,可就任何应付、已累计或已支付予Partner之佣金、费用或其他报酬予以暂缓支付、取消、追回或行使追回权(Clawback)。如本公司依其唯一酌情判断认定Partner违反本公司规定之广告宣传指引、从事误导性营销行为、违反**反洗钱(AML)及反恐怖融资(CTF)**相关规定,或违反本协议任何重大条款,本公司均有权行使上述权利。

3.9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他/她有责任支付其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关税和/或费用和/或税费。

3.10 合作伙伴不得在任何信件、任何名片或任何电子传输等中使用公司的徽标,除非公司明确授权这样做。

3.11 请注意,未经许可,他无权注册包含“IUX”或“IUX Markets Limited”字样或与IUX有关的企业或命名网站或页面。

3.12 合作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不得直接或间接发布、分发、投放或提供与公司相关的任何宣传材料,不得通过任何网站或使用任何媒体或媒介传播此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网站:

  • a) 宣传、营销或链接至含有色情内容、赌博或投注活动、侵犯或违反知识产权、融资或筹款、暴力,或在适用法律法规下被认定为非法的任何活动;
  • b) 宣传、认可或促成基于种族、民族出身、政治观点、性别、宗教或哲学信仰、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的歧视;
  • c) 从事与关键词搜索、搜索引擎、门户网站及/或在线广告平台相关的操纵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投放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在线广告(包括 Google Ads 或任何同类服务),以拦截、重定向及/或转移正在搜索公司及其关联方官方网站或域名(iux.com)的用户,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的搜索可见性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任何可能合理导致混淆、虚假陈述或误导用户,使其误以为合作方的网站、广告或宣传材料源自公司、获得公司认可或构成公司官方网站或官方沟通的行为。
  • d) 通过挪用公司主网站的视觉“外观和风格”或文本而虚假地表述为公司主网站,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主网站或公司管理的横幅和/或文本链接中“抓取”文本或图像、搜索营销,或其他任何线上和线下的推广活动;
  • e) 在合作方的域名中包含“IUX”或“IUX Markets Limited”或其变体或拼写错误;
  • f) 未在其网站上向访问者明确提供在线隐私政策;
  • g) 处于“建设中”状态或存在失效的 URL 链接;
  • h) 或者在公司自行裁量下被视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内容。

3.13 合作伙伴不得授权或鼓励任何第三方:

  • a) 通过任何自动、欺骗、欺诈或其他无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重复手动点击)直接或间接产生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使用、使用机器人或其他自动化工具和/或计算机生成的查询,和/或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搜索引擎优化服务和/或软件;
  • b) 编辑、修改、过滤、截断或更改公司主要网站任何部分所含信息的顺序,或以任何方式删除、模糊或最小化公司主要网站的任何部分,而无需经公司授权;
  • c) 对客户点击公司主网站的任何部分后访问的任何网页进行框架、最小化、删除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整显示;
  • d) 将任何客户重定向离开公司的主要网站;
  • e) 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公司主网站所访问的页面不同的公司主网站任何网页的版本;在公司主网站和公司主网站上适用的登陆页面之间散布任何内容;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除从合作伙伴网站到公司主网站上相关登陆页面的直接链接之外的任何内容(经公司根据本协议批准);包含任何色情、仇恨相关、暴力或非法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 f) 通过任何软件应用程序、网站或任何软件应用程序、网站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访问、启动和/或激活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访问,或以其他方式纳入对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的访问或引用除他/她的网站之外的其他方式,且仅在本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
  • g) “爬行”、“蜘蛛”、索引或以任何非暂时性方式存储或缓存从任何已被或被识别为由公司主网站招揽、介绍和/或提及的任何客户获得的或与之相关的信息( s) 通过他/她的跟踪器或其任何部分、副本或衍生品;
  • h) 以任何方式违反公司主网站上发布的任何政策(这些政策可能会不时修订)或合作伙伴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 ;
  • i) 传播恶意软件;
  • j) 在公司因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而终止与合作伙伴的本协议后,创建新帐户以注册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或
  • k) 从事任何行为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以其他方式贬低或贬低公司声誉或商誉的行为或做法。

3.14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且仅当且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合作伙伴不得发送电子邮件来宣传公司、公司的主网站、公司的介绍计划和/或本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此外,合作伙伴明确承认并同意,公司不会参与、支持或纵容大量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即垃圾邮件、桌面抓取)来宣传公司、公司的主网站、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和/或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合作伙伴明确承认并同意也应遵守本政策。

3.15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任何试图参与或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的行为均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反,公司可自行决定对合作伙伴采取任何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衡平法补救措施,包括立即暂停公司的合作伙伴账户和/或立即终止本协议,无需事先通知,和/或寻求所有可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3.16 合作伙伴进一步声明并保证其网站和其中显示的任何材料:

  • a) 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其他适用法规;
  • b) 不违反且尚未违反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义务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公开权或隐私权,或消费者保护、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下的权利或义务,或契约理论;
  • c) 不包含色情、仇恨相关或其他暴力内容。
  • d) 不主办或推广赌博或投注活动;
  • e) 不参与资助或筹款活动。

3.17 如不遵守上述规定,或向公司提供的任何文件似乎经过数字编辑,公司保留视任何合作伙伴产生的佣金无效和/或终止与合作伙伴的业务关系的权利。

3.18 合作伙伴应始终本着诚信的原则行事,并遵守公司的政策。合作伙伴的任何企图(包括但不限于招揽、诱导或转移公司现有客户,而不是获取新客户)或合作伙伴采取的任何与公司政策相抵触或被认为有损公司商业利益的行动均应被视为对本协议的重大违反。公司应保留自行决定立即终止合作伙伴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公司对因此类终止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损害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合作伙伴关系及活动

4.1 如果合作伙伴偏离本协议的标准解释,则除非获得公司的书面确认,否则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4.2 合作伙伴特此承诺向潜在客户介绍客户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提供的服务。为了介绍客户,合作伙伴将尽力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便公司与所推荐的客户达成协议。

4.3 任何有兴趣针对禁止国家和/或受限制国家的公民或居民的合作伙伴,必须首先获得公司的事先书面批准。

4.4 如果介绍的客户是禁止国家和/或受到限制的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合作伙伴接受并同意他/她无权从公司为此类客户收取任何佣金。

4.5 合作伙伴应根据需要为公司翻译文件,并向其客户解释公司提供的服务。如果适用,合作伙伴还应充当客户和公司之间的翻译。

4.6 在不影响合作伙伴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作为达成金融交易的调解人的服务,包括对公司金融产品的介绍和分析,公司对合作伙伴向客户提供的任何建议、建议或决定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为了使合作伙伴有资格获得与所介绍的客户有关的任何佣金,必须满足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包括进一步的附录,并且合作伙伴必须确保他已为客户和公司进行调解在潜在客户在公司开立账户之前与潜在客户签订协议,而无需公司利用合作伙伴的独特调解行为,或者潜在客户直接从合作伙伴的网站在公司开立账户。为避免疑义,如果客户通过合作伙伴的网站。

4.8 如果合作伙伴维护一个网站来宣传其业务,那么为了识别和瞄准合适的机会,应包括以下功能和信息:

  • a) 应提供一个链接,将潜在客户引导至公司的主要网站;
  • b) 将公司的信息和/或标志和/或横幅提供给潜在客户。
  • c)宣传材料:公司向合作伙伴和关联公司提供的用于宣传与公司相关的任何活动和/或出于本协议目的的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信息和/或徽标和/或向潜在客户等提供横幅和/或礼物和/或视频和/或登陆页面。
  • d) 对公司产品的描述,以便向希望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的潜在客户提供有关公司金融产品的具体信息。

4.9 合作伙伴在上传与公司及其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或功能(根据第 4.8 段)之前必须获得公司的批准。如果合作伙伴打算更改公司最初提供并经公司批准的信息和/或功能,则合作伙伴在继续进行此类更改之前需要获得公司的新批准。

4.10 如果合作伙伴和公司对所介绍的客户提出的索赔存在任何差异,公司应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合作伙伴的索赔。

4.11 由合作伙伴介绍并在公司开设账户的任何潜在客户也将被视为公司的客户,并将遵守管理其在公司主网站上活动的所有公司规则、政策和操作程序(s) 并且需要遵循与在公司开设账户的任何其他人相同的程序。

4.12 公司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合作伙伴介绍的任何客户,并有权随时终止与任何客户的业务关系。与在公司开设账户的客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将仍然是公司的独家财产,并且通过签订本协议,合作伙伴不获得此类信息的任何权利,除非本文明确规定。

4.13 在不影响本协议第 3.5 条规定的合作伙伴义务的情况下,合作伙伴承诺充当公司与潜在客户之间的调解人,以签订协议并向潜在客户展示公司的金融产品公司合作伙伴不得指导或影响任何客户的交易或融资设施,除非客户已以公司可接受的形式书面同意合作伙伴这样做。

4.14 客户必须直接从其个人银行账户向其在公司持有的账户注资,除非另有约定且相关文件已提交并经公司批准。公司有权仅使用相同的付款方式将资金退还给与存入资金相同的汇款人。

4.15 对于合作伙伴出于其自身业务目的的需要而发起的任何营销或促销活动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调解服务以及此类活动的任何费用或费用,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将由合作伙伴单独承担。

4.16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合作伙伴可以将潜在客户推荐至公司的主要网站,以便于解释有关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并同意根据适用的规则或法律,为识别、定位和推荐潜在客户给公司而进行的所有调解活动必须是专业、适当和合法的。


5. 公司承诺

5.1 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作伙伴支付其金融服务佣金。

5.2 合作伙伴有权按照附件1和附件2中约定的佣金结构获得佣金。

5.3 公司负责计算和支付合作伙伴的佣金。

5.4 公司的交易条款和条件载于公司网站。

5.5 如果出现任何争议或客户投诉,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给合作伙伴的任何佣金,直至此类问题得到解决。

5.6 如果公司发现合作伙伴介绍的任何客户的交易活动存在任何滥用行为,例如为了赚取佣金而立即开仓和平仓交易,公司保留对合作伙伴的个人资料设置时间限制的权利。

5.7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和调整合作伙伴佣金结构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但是,公司应尽早通知合作伙伴此类变更。如果合作伙伴不同意这些变更,合作伙伴可以根据第10.2条终止本协议。


6. 报告和付款

6.1 报告重置和许可证迁移

  • 合作伙伴知悉并同意,当其合作伙伴账户从现有的SVG监管框架强制迁移至MU监管许可证时,系统将进行“报告重置”。因此,所有在SVG实体下生成的历史合作伙伴数据、推荐指标和佣金报告将永久无法通过合作伙伴门户访问。迁移完成后,所有客户归属、交易量和佣金生成的跟踪都将从过渡的确切日期和时间起,严格按照 MU 许可证框架作为新的、独立的记录开始。
  • 公司将跟踪并报告经公司批准开设账户的客户的交易活动,这些客户是通过合作伙伴的积极中介而开设的,目的是根据合作伙伴的佣金定义计算报酬。

6.2 若公司认为合作伙伴所推荐的客户交易活动存在可疑情况,公司有权延迟支付佣金,直到相关交易被验证。若公司认定该活动属于欺诈性流量,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和/或重新计算或扣留合作伙伴佣金,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

6.3 所有付款仅以美元(USD)支付。佣金将存入合作伙伴在注册合作伙伴计划时提供的账户。公司可酌情决定是否接受其他支付方式或货币。若使用其他支付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由合作伙伴承担,并从其佣金中扣除。

6.4 合作伙伴接受付款、转账或其他方式的付款即视为当月佣金的完全结算。因此,如对报告或付款金额有异议,合作伙伴不得接受该付款,并应立即书面提出异议。该异议须在每个月结束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 提交,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异议权利,合作伙伴亦将被视为放弃与该报告或付款相关的所有权利及可能的索赔。

6.5 若本协议因非违约原因终止,公司将在协议终止当月月底后的 60 天内,向合作伙伴支付其应得的未结佣金。合作伙伴需自行确保账户信息(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和付款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更新。

6.6 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仅供合作伙伴本人使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包括电子邮件),不得转让或以任何形式转交第三方。

6.7 公司可能在协议下暂时持有应支付给合作伙伴的资金。若因账户被视为“非活跃”而无法支付,公司有权 没收全部款项,并通过书面通知终止与该合作伙伴的业务关系。

“非活跃”是指:

  • 合作伙伴 连续两(2)年或以上未登录账户或未请求提款佣金;及/或
  • 公司根据记录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合作伙伴,或未收到有效的付款指示。

6.8 若合作伙伴连续 90 天 无活跃行为(例如无新客户注册),公司保留 不支付任何佣金 的权利(即佣金将设置为 0)。

6.9 佣金转入交易账户之不可撤销性

如Partner将佣金由Partner账户转入交易账户(适用于Partner同时为IUX客户并持有IUX交易账户之情形),则该等佣金转账应适用以下规定:

  • 如Partner选择将佣金由Partner账户转入交易账户,并选择以Balance形式接收转入金额,则Partner将以Balance形式获得相应金额之佣金。

Partner得于平台支持且符合相关合规审批要求之前提下,选择将其已累计且符合转账条件之佣金,自Partner钱包直接转入指定之**MetaTrader 5(MT5)**交易账户余额。

  • Partner明确理解并同意,一旦其确认并执行将佣金资金转入MT5交易账户余额之操作,该项交易即构成最终、确定且不可撤销之交易。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Partner操作错误、其后交易意图发生改变或平台连接问题,本公司均无权、无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将已转入之资金取消、撤销、作废或退回至原Partner佣金钱包。

特此说明,一旦客户确认将佣金由Partner账户转入交易账户,该项交易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取消。

6.10 IB转移申请程序及反挖角政策

为维护推荐体系之完整性,并严格禁止对现有活跃客户进行内部挖角或未经授权之招揽,任何将客户由一名Introducing Broker(IB)/Partner重新分配或转移至另一名Introducing Broker(IB)/Partner之申请,均须依照本公司正式制定之**“IB Transfer Request”**程序提出。

  • Discretionary Approval: 本公司保留单方及绝对酌情决定权,对任何IB Transfer Request进行审查、批准或拒绝,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 Investigatory Powers and Suspension: 如本公司怀疑存在内部挖角、胁迫行为,或任何试图规避本公司佣金制度之行为,本公司明确保留启动正式内部调查程序之权利。于调查期间,本公司得单方面拒绝有关转移申请、冻结相关客户之归属,并暂时暂停涉及Partner之账户(包括任何待支付之佣金),直至本公司依其唯一酌情决定权作出最终处理决定为止。

7. 休眠和归档政策

7.1 与Partner账户关联之E-wallet,如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应视为**“休眠(Dormant)”**:(a) 该E-wallet连续三(3)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活动(即未产生任何佣金),则该E-wallet应自该连续三(3)个月期间最后一日起视为休眠;或 (b) Partner账户已被本公司设定为已冻结(blocked)或已终止(terminated)状态,则无论此前之不活动期间长短为何,该E-wallet均应自该等状态生效之时起立即视为休眠。

7.2 如Partner之E-wallet、佣金钱包(Commission Wallet)或相关联之金融账户,根据本协议第7.1条之规定(包括Partner账户状态为已冻结(blocked)或已终止(terminated)之情形)被正式认定为休眠(Dormant),本公司保留收取并自动扣除每月循环性休眠维护费之权利,金额为5.00美元(或按本公司支持之其他法定货币或数字资产之等值金额计算)。

  • Balance Deduction Cap: 上述休眠维护费之计收及扣除,应严格以Partner之E-wallet于扣款时所持有之现有可用正余额为限。
  • Non-Negative Balance Guarantee: 在任何情况下,适用每月休眠维护费均不得导致Partner之E-wallet产生负余额,亦不得因此使Partner对本公司负有任何个人债务或财务义务。
  • Proration and Cessation of Fees: 如休眠E-wallet内之可用余额低于标准维护费5.00美元,本公司仅得扣除相当于该剩余余额之金额。当E-wallet余额减少至**零(0.00美元)**时,休眠维护费之计收应立即停止。

7.3 余额低于5.00美元之E-wallet,如连续三(3)个月处于不活动状态(即未产生任何佣金且未进行任何提款),将予以归档(Archived)。


8. 保密和个人数据保护

8.1 合作伙伴应对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公司业务附带或相关的任何信息(进入公共领域的此类条款或信息除外),除非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或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无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或本协议终止,本条款均继续有效并对合作伙伴具有约束力,没有任何时间限制。

8.2 合作伙伴承认公司非常重视保护其客户的隐私,并特此明确承认、同意并承诺不会尝试访问或访问从潜在客户、新客户或现有客户处获取的或关于其的任何“个人数据”,发起未经公司明确事先书面同意或明确书面指示。

8.3 合作伙伴特此明确承认、同意并承诺,其应始终遵守与“个人数据”保护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立法。

8.4 特别是,如果合作伙伴收集“个人数据”,他/她应向相关数据主体提供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要求的信息,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法》立法并在必要时应获得所有相关“数据主体”的事先书面同意。


9. 通知和通讯

9.1 除非另有规定,合作伙伴必须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任何通知、指示、请求或其他通信。

9.2 公司可以纸质形式向合作伙伴提供信息,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合作伙伴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提供信息。

9.3 公司提供的或从合作伙伴处收到的所有通知/信息均应采用英语。


10. 修改和终止

10.1 本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不适用于合作伙伴因变更生效日期之前执行的交易而赚取的佣金。公司应在修订生效前至少五 (5) 个工作日通知合作伙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如果合作伙伴不同意这些变更,他可以根据下文第 10.2 条终止本协议。

10.2 任何一方(公司或合作伙伴)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五 (5) 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来终止本协议。

10.3 由于任何不当行为、违约、失败或其他原因,公司保留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或暂停本协议或可能属于本协议条款和/或其随附或相关附录的合作伙伴任何权利的权利。合作伙伴发生重大事件,包括清算或破产。此类终止将由公司自行决定。

10.4 协议终止后,合作伙伴有义务向公司返还用于宣传其业务的任何公司材料(例如新闻通讯、横幅、文本等)。如果合作伙伴维护网站并使用任何公司材料,则他有义务在上述协议终止后立即撤回此类材料。

10.5 本协议终止后,公司保证向合作伙伴支付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合作伙伴佣金。

10.6 此外,若出现以下情况,公司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可向合作伙伴发出书面通知:

  • 非法履行:公司和/或合作伙伴履行或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变得非法;或
  • 丧失许可及“适格性”资格:公司单方面合理认为,合作伙伴不再“适格”向公司介绍客户或提供服务。这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不利、未能通过持续的反洗钱 (AML) 或了解你的合作伙伴 (KYP) 审查,或合作伙伴的任何必要的本地、区域或国际授权、许可或同意被暂停、撤销或受到实质性限制,从而导致其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活动和/或义务;或
  • 法律重大变更:任何适用法律、政府法规或监管指令的突然颁布、修订、执行或重大变更,导致本合伙关系的继续在结构上不合规、非法,或使公司面临不当的监管风险。

11. 不可抗力

11.1 公司不得违反本协议,并且对于合作伙伴因本协议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失败、中断或延迟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天灾、火灾、战争、民众骚乱、劳资纠纷、政府、国家、政府或超国家机构或机构或任何投资交易所和/或清算所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无法与做市商沟通、失败任何计算机交易系统的故障、公司与合作伙伴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间任何性质的通信设施的任何其他故障或传输失败,或任何其他原因(无论是否与上述任何情况类似) )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公司可以根据其合理意见确定存在或即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视情况而定,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合作伙伴。

11.3 如果公司确定存在或即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公司可以(在不损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并自行决定)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行动,并考虑到合作伙伴及其客户以及公司或其任何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代理和顾问均不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失败、阻碍或延迟承担责任,也不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措施承担责任。根据本分段采取的行动。


12. 监管事项

12.1 公司或公司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以确保遵守规则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12.2 合作伙伴特此明确承认并同意,在公司发出合理书面通知并应其要求后,合作伙伴将就本协议所涵盖的事项与 CYSEC 和公司任何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合作。


13. 管辖语言

本协议以及任何附加协议(当前和未来)均以英语签订。提供任何其他语言翻译只是为了方便起见。如果英文原文与任何其他语言的译文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差异,则以英文原文为准。


14. 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

14.1 适用法律

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或其订立所产生或与之有关之任何争议、纠纷、诉讼程序或任何性质之请求(包括任何非合同性质之争议或请求),均应 exclusively 依据**毛里求斯共和国法律予以管辖、解释及执行,而不适用任何有关法律选择或法律冲突之规则或原则。此前任何适用伯利兹(Belize)**法律之规定,兹明确予以撤销、废止,并由本条款完全取代。

14.2 替代性争议解决

本公司系The Financial Commission之正式注册及有效会员。The Financial Commission为一独立之外部争议解决机构(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EDR”)。

  • Amicable Resolution: 如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申诉、争议或分歧,Partner与本公司同意,应首先通过本公司正式制定之内部投诉处理程序,本着诚信原则,以友好协商方式寻求解决。
  • Submission to EDR: 如内部争议解决程序未能达成双方满意之结果,Partner有权并被鼓励将争议提交The Financial Commission进行独立、公正之审查及替代性争议解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任何该等提交均应受The Financial Commission于提出申请时所适用之规则、金额限制及受理资格标准所规范。

14.3 专属管辖权

除依据第14.2条已有效提交并经The Financial Commission作出最终且完整处理之事项外,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由毛里求斯共和国有管辖权之法院对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任何诉讼、法律程序或其他司法程序享有专属管辖权,并负责审理、裁决及解决相关争议。

14.4 所有索赔、申诉或请求均应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15. 合作伙伴奖励

引荐经纪商计划

合作伙伴向引荐经纪商支付的佣金应按照引荐经纪商账户每级固定百分比计算,具体百分比如下表所示,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

  • Standard 账户
StandardAdvanceProVIPPlatinumPremier
20%25%30%35%37%40%
  • Raw 账户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授予 IB 的合作伙伴佣金将按照固定比例 7.5% 进行计算。

  • Pro 账户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授予 IB 的合作伙伴佣金将按照固定比例 12.5% 进行计算。

并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公式执行。

  • Standard 和Pro账户

这两种账户将按点差(美元点差)计算佣金。

公式为:佣金百分比 x 交易手数 x 点差

示例:假设您是白金级。当您的客户使用标准账户买卖 1 手 EURUSD(CFD) 货币时。客户将使用点差为 10 个点来确定他们的佣金。

37% x 1.00(手数)x 10(点差)= 3.70 美元

此外,最高佣金支付额将根据适用于每种金融工具的最高佣金点差确定。

例如:假设公司将最高佣金点差设定为 35 点,而您是高级会员,您的客户使用标准账户交易能源商品 USOIL(差价合约),该合约涉及 1 手,点差为 46 点。系统将按 35 点的上限计算点差。计算公式如下:

40% x 1.00(手数)x 35(点差)= 14.00 美元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和调整适用于任何金融工具的最高佣金点差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但是,公司应尽早通知介绍经纪人此类变更。如果合作伙伴不同意这些变更,介绍经纪人可以根据第 10.2 条终止本协议。

  • Raw 账户

对于 Raw 账户,开立时需付费。头寸/手数平仓时不会再次收取费用

Raw 账户将按每手固定费率佣金计算佣金。

Currencies(CFD)Metals & Energies(CFD)Crypto(CFD)Index(CFD)
7.00 美元/手7.00 美元/手
(例外:
XPTUSD (CFD):1.00 美元/手
XPDUSD (CFD):1.00 美元/手)
ADAUSD (CFD):2.00 美元/手
ATMUSD (CFD):1.00 美元/手
AVAUSD (CFD):2.00 美元/手
BATUSD (CFD):6.00 美元/手
BCHUSD (CFD):1.00 美元/手
BNBUSD (CFD):4.00 美元/手
BTCUSD (CFD):4.00 美元/手
DOTUSD (CFD):2.00 美元/手
ETHUSD (CFD):1.00 美元/手
LTCUSD (CFD):0.40 美元/手
SOLUSD (CFD):2.00 美元/手
TRXUSD (CFD):1.00 美元/手
UNIUSD (CFD):1.00 美元/手
XMRUSD (CFD):2.00 美元/手
XTZUSD (CFD):2.00 美元/手
AUS200 (CFD):1.00 美元/手
DE30 (CFD):4.00 美元/手
FR40 (CFD):2.00 美元/手
HK50 (CFD):1.00 美元/手
S&P500 (CFD):0.40 美元/手
STOXX50 (CFD):1.00 美元/手
UK100 (CFD):2.00 美元/手
US30 (CFD):2.00 美元/手
USTEC (CFD):1.20 美元/手
DXY (CFD):7.00 美元/手

示例: 无论 IB 的账户等级如何,如果您的客户使用 Raw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 (CFD),交易量为 1 手,并且每手固定佣金为 7 美元,那么按照公式计算如下:

百分比 × 手数 × 固定佣金

7.5% × 1.00(手)× 7(固定佣金)= 0.52 美元

介绍经纪商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

StandardAdvanceProVIPPlatinumPremier
25%5%5%5%5%5%

IIB 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将根据公司支付给 Sub-IB 的佣金来计算,适用于所有 Standard 和 Pro 账户类型。

示例: 假设您的子介绍经纪商 (Sub-IB) 处于 Premier 等级,而您的子客户 (Sub Client) 使用 Standard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 (CFD),交易量为 1 手,点差为 35 点。

计算公式如下:

5%(百分比) × 14 USD(Sub-IB 的佣金) = 0.7 USD

StandardAdvanceProVIPPlatinumPremier
22.5%2.5%2.5%2.5%2.5%2.5%

IB 从二级客户获得的佣金,将根据公司支付给 Sub-IB 的佣金来计算,适用于所有 Raw 账户类型。

示例: 假设您的子介绍经纪商 (Sub-IB) 处于 Premier 等级,而您的子客户 (Sub Client) 使用 Raw 账户交易能源类商品 USOIL,交易量为 1 手,每手固定佣金为 7 USD。

计算公式如下:

2.5%(百分比) × 0.52 USD(Sub-IB 的佣金) = 0.01 USD

注意

标准账户和专业账户的佣金计算方式与基础账户不同。

  • 一级佣金将根据您介绍的客户的交易比例计算,而二级佣金将根据公司支付给您的子推荐人(Sub-IB)的佣金计算。
  • 点值 = 点数 × 合约规模 × 交易量
  • 点差 = 开盘价点差

联盟计划

楷模CPACPL收入份额
奖励20.00 美元0.60 美元高达 1000.00 美元

状况

– 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客户进行首次定期存款*

– 客户必须在外汇(CFD)、金属(CFD)和商品(CFD)中至少交易 2.5 个标准手。

– 客户应该是新人。

– 新客户完成所有验证要求,


– 客户应该是从未在IUX 开立账户的新人。

– 联营公司可以在其新推荐客户的首次存款*中赚取 1% 的佣金。

产品组

Currencies(CFD)Metals & Energy(CFD)Crypto(CFD)Index(CFD)Stock(CFD)
AUDCHF (CFD)
AUDJPY (CFD)
AUDUSD (CFD)
CADCHF (CFD)
CADJPY (CFD)
EURGBP (CFD)
EURJPY (CFD)
EURUSD (CFD)
GBPJPY (CFD)
GBPUSD (CFD)
NZDCAD (CFD)
NZDCHF (CFD)
NZDJPY (CFD)
NZDUSD (CFD)
USDCAD (CFD)
USDCHF (CFD)
USDJPY (CFD)
AUDCAD (CFD)
AUDNZD (CFD)
CHFJPY (CFD)
EURAUD (CFD)
EURCAD (CFD)
EURCHF (CFD)
EURNZD (CFD)
GBPAUD (CFD)
GBPCAD (CFD)
GBPCHF (CFD)
GBPNZD (CFD)
USDSGD (CFD)
AUDSGD (CFD)
SGDIPY (CFD)
CADSGD (CFD)
CHFSGD (CFD)
EURSGD (CFD)
GBPSGD (CFD)
NZDSGD (CFD)
SGDJPY (CFD)
UKOIL (CFD)
USOIL (CFD)
XAGEUR (CFD)
XAGUSD (CFD)
XAUAUD (CFD)
XAUEUR (CFD)
XAUGBP (CFD)
XAUUSD (CFD)
XPTUSD (CFD)
XPDUSD (CFD)
ADAUSD (CFD)
BATUSD (CFD)
BCHUSD (CFD)
BNBUSD (CFD)
BTCUSD (CFD)
DOTUSD (CFD)
ETHUSD (CFD)
LTCUSD (CFD)
SOLUSD (CFD)
UNIUSD (CFD)
XTZUSD (CFD)
AVAUSD (CFD)
ATMUSD (CFD)
AUS200 (CFD)
DE30 (CFD)
DXY (CFD)
FR40 (CFD)
HK50 (CFD)
S&P500 (CFD)
STOXX50 (CFD)
UK100 (CFD)
US30 (CFD)
USTEC (CFD)
AAPL (CFD)
BMY (CFD)
ADBE (CFD)
CHTR (CFD)
AMD (CFD)
CMCSA (CFD)
AMGN (CFD)
CS (CFD)
AMT (CFD)
MDLZ (CFD)
AMZN (CFD)
MO (CFD)
ATVI (CFD)
PG (CFD)
AVGO (CFD)
PM (CFD)
BA (CFD)
REGN (CFD)
BABA (CFD)
T (CFD)
BAC (CFD)
TMO (CFD)
BIIB (CFD)
V (CFD)
CME (CFD)
COST (CFD)
CSCO (CFD)
CVS (CFD)
C (CFD)
EA (CFD)
EBAY (CFD)
EQIX (CFD)
FB (CFD)
GILD (CFD)
GOOGL (CFD)
HD (CFD)
IBM (CFD)
INTC (CFD)
INTU (CFD)
JNJ (CFD)
JPM (CFD)
KO (CFD)
LMT (CFD)
MA (CFD)
MCD (CFD)
MMM (CFD)
MS (CFD)
MSFT (CFD)
NFLX (CFD)
NKE (CFD)
NVDA (CFD)
ORCL (CFD)
PEP (CFD)
PFE (CFD)
PYPL (CFD)
SBUX (CFD)
TMUS (CFD)
TSLA (CFD)
UNH (CFD)
UPS (CFD)
VRTX (CFD)
VZ (CFD)
WFC (CFD)
WMT (CFD)
XOM (CFD)

16. 许可证迁移协议

16.1 数据完整性及运营连续性

如因结构调整或许可证迁移,由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简称“SVG”)实体迁移至毛里求斯(Mauritius,简称“MU”)实体,本公司保证Partner核心账户架构之连续性。为促进合规并尽量减少运营中断,Partner之所有主要数据将完整且无缝迁移至新平台。具体而言,Partner之User ID、已分配之Affiliate Link(s)、当前Partnership Rank、累计历史Statistics以及现有账户Balance,均将在MU许可证框架下保持不变并完整保留。

16.2 “Fresh Start”佣金及报表重置

尽管第16.1条规定Partner之数据将予以延续,Partner仍明确确认并同意,迁移至MU实体所涉及之监管要求,须实施强制性的运营及财务分离程序,正式称为**“Fresh Start Protocol”**。当Partner申请或进行许可证迁移时,即表示其同意接受以下条件:

  • Commission Calculation Reset: 所有与现行佣金周期相关之佣金计算、实时收益累计及交易量统计,均将在MU平台自零重新开始计算。此后所有基于绩效之报酬,仅依据迁移完成后于MU监管辖区内所发生且符合资格之客户交易活动进行计算。
  • Report Accessibility and Hard Reset: 客户报表历史将进行系统性完全重置(Hard Reset)。一旦提出迁移申请,于SVG许可证项下所产生之所有历史追踪记录、推荐指标及报表,将立即且永久无法通过Partner门户供Partner及客户查阅。
  • New Ledger and Internal Retention: 自迁移生效之确切日期及时间起,MU平台将建立全新之报表账册(Ledger)及数据历史。原SVG许可证项下之历史报表资料,仅由本公司保留作为内部会计、审计及合规参考用途,不得由Partner查阅,亦不得作为任何争议或索赔之依据。

附录 1

介绍经纪商计划佣金结构

1. 对于由介绍人介绍和/或推荐给公司的客户执行的每笔“标准手”回合交易:

  • a) 对于所有货币(CFD)、金属(CFD)和能源(CFD)类的差价合约(CFD)产品,介绍经纪人(IB)可获得的最高佣金为 45%。这 45% 的最高佣金构成了介绍经纪人计划的最高级别,其中 40% 来自您活跃客户的点差,另有 5% 来自公司支付给您的子IB的佣金(详见第15部分“合作伙伴奖励”中的经纪人推荐表)。
  • b) 对于所有其他差价合约工具,您可以在联属平台的“条款与条件”选项卡下找到有关介绍人佣金的相关信息

注: – 对于所有货币对,一“标准手”应被视为包含 100,000(十万)单位基础货币; – 对于现货金属工具,一“标准手”应被视为包含 100 盎司黄金和 5000 盎司白银;

2. 介绍人佣金应仅根据公司保存的记录进行计算。公司不得接受任何其他测量或统计数据,也不对本协议产生任何影响。

3. 为计算介绍人就经本公司介绍或被认定为本公司介绍和/或推荐的客户所执行的交易所收取的佣金:

  • 佣金计算:使用“买入”和“卖出”功能进行交易的订单持有时间并非预先设定。用户必须平仓才能收取佣金。
  • 使用“单次平仓”和“多次平仓”功能平仓的交易,其佣金将按单次平仓计算。但是,采用这种方式平仓只会支付一次点差,而非两次,因此介绍人也只会收到一次佣金。
  • 允许使用智能交易系统进行超短线交易,但前提是该交易不被视为“频繁交易”(“频繁交易”);因此,对于采用通常被称为“频繁交易”的交易,将不支付佣金。频繁交易是指(但不限于)通过客户账户执行交易,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赚取佣金。
  • 对于已发生拒付和退款的客户账户交易,介绍人佣金将不予支付;
  • 对于公司自行认定为“欺诈交易”的客户交易,介绍人佣金将不予支付;任何与此类客户账户相关的欺诈检测、预防和补救费用以及所有损失和损害均可从原本应支付给介绍人的佣金中扣除。

4. 不得通过非法、欺诈或不当手段产生的流量赚取介绍人佣金。如果违反本规定,介绍人将没收所有赚取的佣金,公司保留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并寻求所有可用的民事或刑事补救措施。

5. 如果介绍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九十(90)天内介绍的客户少于三(3)名,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6. 如果客户在注册交易账户后 (15) 天内未向其账户存入资金,公司有权将客户排除在介绍人账户之外。

7. 公司将单独对待每个介绍人,佣金结构以及与介绍人的客户经理讨论的相关条款可以根据每月新介绍的存款客户数量、每月存款金额和/或每月交易等因素进行修改体积。

8. 公司保留随时自行决定更改、修订或终止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公司建议您定期重新查看本协议。

9. 介绍人自己的交易账户或看似由介绍人管理/控制的交易账户产生的佣金(即自我返利)不予考虑,除非介绍人在交易期间有其他活跃客户。同一时间段内交易量等于或大于自己的交易量。为避免任何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保留合理酌情权:

  • 不向介绍人支付任何佣金(即自我返利);和/或
  • 暂时冻结介绍人的账户;和/或
  • 终止与介绍人的业务关系。

10. 在合作伙伴 IB 转让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公司发现任何与提交转让请求相关的不透明活动的情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开展全面调查。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保留在调查完成之前暂时停止使用您的关联账户的权力,恕不另行通知:

  • 当确认账户持有人并非亲自提交转账请求时。
  • 涉及隐瞒利益冲突的情况。
  • 存在虚假陈述业务关系的情况。

11. 介绍人根据客户的交易活动(即每种差价合约工具的 1 标准手交易)可赚取的佣金表可在您的介绍账户中找到。

12. 为符合资格申请、处理或接收任何已累积佣金的提取、支付或内部转账,介绍经纪商(合作伙伴)必须满足以下严格的最低条件:

  • 标准提取先决条件:合作伙伴必须在提交提取申请时同时维持至少五 (5) 位“活跃客户”(严格按照一般政策定义)的投资组合,且申请的提取金额必须等于或高于十美元 (10.00 美元) 的最低门槛。
  • 客户迁移的临时扣减:如果任何当前计入活跃客户数量的客户发生结构性变更或许可证迁移(例如,从 SVG 实体迁移到 MU 实体),则该客户应立即暂时从合作伙伴的活跃客户总数中移除。
  • 恢复活跃状态:无论客户此前30天的交易记录如何,此临时扣减将持续有效,直至迁移后的客户在目标平台上成功执行至少一笔符合条件的新交易。只有在完成迁移后交易的清算和结算后,客户才能恢复到合作伙伴的活跃客户计数中,并符合提款资格。

13. 介绍人无法使用自己的链接继续。

14. 原始账户按每手固定费率佣金计算佣金。

15. 收取的佣金将按照公司确定的最高佣金差额计算。

16. 关于佣金提现操作 可以在1-15分钟内给出,有时甚至可以在24小时内给出。根据条件。

17. 晋级的条件

地位佣金率 (%)状况
StandardProRaw持续时间(天)活跃客户(用户)Lot size (lot)
Standard2012.57.53080300
Advance2512.57.530160600
Pro3012.57.5302201000
VIP3512.57.5303002000
Platinum3712.57.5304003000
Premier4012.57.5你将保持这个级别
  • 合作伙伴状态发生任何变化时,所有适用于先前状态的资格指标都将重置为零,并根据公司服务器时间(GMT+0)从状态变更生效时间重新计算。
  • 要升级到下一个级别,您必须满足我们在下表中设置的所有条件。

示例:您处于高级级别,需要停留至少 30 天,必须拥有至少 160 个活跃客户和至少 600 手。达到所有条件后,您将升级到下一个级别“Pro”

  • 当您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时,您将自动获得 IB 标准状态。

附录 2

Affiliate’s Program Commission(s) Structure

1. “Completion First”原则及计划模式

Affiliate Program提供三种不同之佣金模式,分别为Cost Per Acquisition(CPA)、Cost Per Lead(CPL)及Revenue Share。

Affiliate明确确认并同意,本附录所载之所有佣金模式均严格适用**“Completion First”原则。为于任何架构转换或许可证迁移(例如由SVG实体迁移至MU**实体)前取得有效且可支付之佣金,所推荐之客户必须于原始平台完整达成所有规定之资格条件。任何部分完成之资格条件均不得于不同实体之间转移、累计或合并计算。

1.1 Cost Per Acquisition(CPA)

Cost Per Acquisition(CPA)系一种联盟营销模式,Publishers(Affiliates)可因其营销活动直接促成之指定行为而获得佣金。注册参加CPA计划之Affiliate,于其所推荐之新客户完整符合所有规定资格条件后,可获得20.00美元之佣金。CPA模式属于资格要求最严格之佣金模式,客户须依序完成以下各项条件:

  1. Verification: 新客户须于注册后四十八(48)小时内完成所有验证程序,包括Email Verification、Proof of Identity(POI)及Proof of Bank(POB)。
  2. First-Time Deposit(FTD): 客户须成功完成最低20.00美元之First-Time Deposit(FTD),该金额以注册后最初四十八(48)小时内所有入金金额累计计算。
  3. Qualifying Trading Activity: 客户须于STD FX(CFD)、**Metals(CFD)及Commodities(CFD)产品完成不少于2.5手(Lots)**之交易。
  4. New Client Status: 客户必须为从未于本公司开立任何账户之全新客户。

1.2 Cost Per Lead(CPL)

Cost Per Lead(CPL)系一种联盟营销模式,Affiliate可因其营销活动所带来并于本公司完成注册之潜在客户而获得佣金。Affiliate每成功推荐一名符合资格之客户,可获得0.60美元之佣金。CPL资格认定严格依据开户流程(Onboarding)完成情况:

  1. Verification: 新客户须成功完成所有基本验证程序,包括Email Verification、Proof of Identity(POI)及Proof of Bank(POB)。
  2. No Deposit/Trading Required: CPL资格仅于相关验证文件获批准后即告成立,客户无须进行任何入金或执行任何交易活动。
  3. New Client Status: 客户必须为从未于本公司开立任何账户之全新客户。

1.3 Revenue Share

Revenue Share系一种联盟营销模式,Affiliate可就其所推荐之新客户首次入金(First-Time Deposit)金额获得**1%**之佣金。为符合Revenue Share佣金资格,所推荐客户须符合基本合规要求,并于市场上具有可验证之交易活动:

  1. Verification: 新客户须成功完成所有验证程序,包括Email Verification、Proof of Identity(POI)及Proof of Bank(POB)。
  2. First-Time Deposit(FTD): 客户须完成其首次入金(First-Time Deposit);佣金仅适用于首次入金行为。
  3. Active Trading Lots: 客户须于平台完成可验证之有效交易手数(Active Trading Lots)。

Jurisdictional Exclusions: Revenue Share模式不适用于居住于以下司法辖区之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日本、波兰、乌克兰、英国、美国及泰国。本公司保留依其唯一酌情决定权,于任何时间修改上述受限制国家或地区名单之权利,且无须事先通知。

2. General Affiliate Conditions and Withdrawals

  • Data Primacy: Affiliate之收入应仅依据本公司所保存之记录进行计算。任何其他形式之计量、统计数据或记录,均不为本公司所承认,亦不得依据本协议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 Commission Exclusions: 于下列情形,本公司将不支付任何Affiliate佣金:

a) 于客户账户发生**拒付(Chargeback)及/或退款(Refund)**之交易。

b) 本公司依其唯一酌情决定权认定属于**“Fraud Traffic”**之客户交易。与该等交易有关之一切欺诈侦测、预防及补救费用,以及因此所产生之任何损失及损害,均得自原应支付予Affiliate之佣金中扣除。

c) 通过任何非法、欺诈或不当方式所产生之流量(Traffic)。如违反本规定,Affiliate已获得之全部佣金将立即被没收,本协议将即时终止且无须事先通知,本公司并有权采取一切可适用之民事及/或刑事法律救济措施。

  • Minimum Activity Threshold: 如Affiliate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九十(90)日内所成功推荐之客户少于三(3)名,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 Unfunded Accounts: 如客户于首次注册后十五(15)日内未向其交易账户完成入金,本公司保留将该客户正式自Affiliate账户中移除之权利。
  • Customized Structures: 本公司将依据各Affiliate之具体情况分别管理。Commission Structure及与Partner客户经理协商确定之相关条款,可根据每月新增入金客户数量、每月入金金额及/或每月交易量等因素进行调整。
  • Withdrawals: 提款条件应依各Affiliate模式之具体规定执行;惟所有Affiliate模式之最低提款金额均为10.00美元。
  • Right to Amend: 本公司保留依其唯一酌情决定权,于任何时间且无须事先通知,对本Commission Structure或其任何部分(包括本协议之一般条款及条件)进行修改、修订或终止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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